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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学术委员会工作章程
二、 人员编制和工作人员职责
三、 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制度
四、 安全制度
五、 技术服务暂行管理办法
六、 科研成果移交管理办法
七、 科学研究奖励制度
八、 固定人员和客座人员出入条例


移动通信国家重点实验室

学术委员会工作章程
一、学术委员会组成
移动通信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领导机构,由国家教委和东南大学聘请和任命。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国内有关知名专家组成,每届任期三年。
二、学术委员会作用和职责
1.审定实验室的研究方向、目标及课题指南。
2.审议实验室对内对外的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项目。
3.审定开放课题管理和经费试用办法。
4.评审开放课题及建议资助金额。
5.听取实验室主任的工作报告,审议实验室的年度报告。
6.参与评议和鉴定实验室研究成果,参与论文答辩并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
三、学术委员会工作方式
1.学术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
2.学术委员会可采用通信方式进行课题评审和对实验室建设提出建议。
3.学术委员会的决议需经超过半数委员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委员通过。
4.学术委员会的临时会议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召开。
5.学术委员会委员通过讲学、短期工作和派研究生等形式积极参加和支持实验室工作,实验室为其创造必要条件和提供方便。


移动通信国家重点实验室

人员编制和工作人员职责
一、 实验室人员编制
1.实验室人员由固定研究人员、客座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主管部门根据实验室规模、任务和特点核定必要的专职。其中固定人员的数量应超过可容纳的研究人员总数的一半,以允许更多的客座研究人员前来工作,促进科研人员的流动和学科的相互渗透。
2.实验室所属研究人员在项目批准后,即到位开展工作。以学科主题研究工作为主要任务,保证实验室研究方向和目标实现的连贯性。鼓励与客座研究人员合作研究,交流经验。本重点实验室将努力吸收学有成就的出国留学、进修人员和青年科技人才参加研究工作。
3.实验室所属实验技术人员以管理实验仪器设备、执行日常的操作与维修为主要任务,保证实验室正常运行和开放,同时也可以参加部分研究工作。实验室应注意采取特殊政策,稳定实验技术人员队伍(经济、进修、晋升等特殊政策)。
4.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是研究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实验室应根据开放的课题,加强与客座人员的联系,提供必要的条件,创造良好的研究环境,吸引更多的客座研究人员前来工作。实验室将努力创造条件,邀请国外知名学者来实验室合作研究,努力使实验室的研究达到国际水平。
二、实验室主任职责
1.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负责组织领导实验室的科学研究、学术活动、财物开支审批、专职人员聘任等事宜。
2.实验室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开放课题及经费管理,指定各种规章制度和检查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总结,接待有关部门检椤⑵酪椤⑵拦兰靶ǖ溃涸鸸潭ㄗ什芾砑靶姓芾淼裙ぷ鳌?lt;BR>3.在实验室建设期间,根据世行贷款项目的要求及国家教委“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全面负责实验室工作,做好实验室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实验室建成以后,负责实验室的开放运行及管理,定期向学术委员会提交工组报告。
4.根据实验室研究方向,组织指定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实验室年度建设计划和中长期建设计划并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5.配合实验室学术带头人组织与协调实验室的科研工作。做好实验室研究人员的梯队建设和人才培养。
三、实验室固定人员职责
1.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以学术研究为主,并应积极争取承担各类研究课题,努力取得国际水平的成果。
2.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应积极承担研究生、本科生、和进修生的教学工作。
3.实验室固定技术人员主要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为科研教学服务,保证实验室的日常运行。同时也可参加部分科研工作。
4.实验室固定管理人员主要从事实验室的日常事务和实验室开放运行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实验室开放接待、科技档案、图书资料管理等工作。
5.全体实验室固定人员都应关心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努力完成实验室指定的科研、 教学和管理工作, 积极提出实验室工作的改进意见。 同时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互相支持,相互配合,为实验室的发展做出贡献。
四、实验室客座人员须知
1.本实验室欢迎校内外科技工作者到本实验室从事客座研究。申请者应事先查阅“移动通信重点实验室简介”、“移动通信重点实验室开放和管理条例”、“移动通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了解本实验室的性质、研究方向、开放基金申请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细则。
2.课题申请获得批准的客座研究人员应按计划来本实验室开展工作,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实验室通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 并按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和课题完成后的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及有关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3.客座研究人员是实验室的主要研究力量之一,本实验室鼓励客座研究人员承担各类科研课题和进行学术交流,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4.全体客座研究人员应同固定工作人员一样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实验室鼓励客座研究人员对实验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 客座人员的研究成果必须署名所在重点实验室的名称。


移动通信国家重点实验室
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制度

1.实验室所购仪器设备到货后,实验室主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书和装箱清单逐一查验实物的数量和型号是否相符,配件、说明书及其它技术资料是否配套,质量、性能是否合格。如在验收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所购单位反映解决。
2.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必须确保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各类仪器设备均建立技术卡片档案,做到帐、卡、物相符合。
3.凡属精密仪器设备,必须指派有一定业务水平,事前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管理。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4.所到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如说明书等,均作为科技档案保存,并有复制件。
5.凡借用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人员,应填写“仪器使用申请表” , 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同意、 管理人员协助安排。归还时,管理人员应进行检查验收。
6.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对校内外开放,实行有偿服务。所收费用主要用于器材消耗,设备维修等。并可提取适当比例,用作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劳务酬金。

移动通信国家重点实验室
安全制度

1.实验室由指定的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每天应有值班人员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并在下班前检查和督促关好门窗,切断水源和电源。
2.实验室的“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工作。全室人员,人人有责。
3.实验室配备的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按工作间落实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有权监督各种不安全因素与行为。
4.非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商谈工作或借用仪器、测试等,必须由本实验室人员带领方可入内, 否则不得擅自进出实验室。
5.凡到实验室来工作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室内各项规章制度。实验室对此奖惩分明。(好者给予表扬或奖励,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必要时责令其赔偿损失,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6.学校统一规定的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本实验室同时执行。


移动通信国家重点实验室
技术服务暂行管理办法

1. 世行贷款的各类进口仪器设备已基本到位,经验收、测试,已陆续进入正常运行阶段。为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支持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又注意经济效益,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将对校内外各单位开放使用,实行有偿服务。
2. 仪器设备的有偿占用是对仪器设备磨损和损耗的补偿。其补偿方式,按仪器设备的原值和规定的仪器设备折旧年限占用金,即“设备占用费”。
3. 根据东南大学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重点实验室的具体情况,“设备占用费”按以下公式提取。
设备原值-净残值
设备占用费(元/年)=――――――――――?K
设备折旧年限
注:净残值:为设备原值的5%
设备折旧年限:10-15年
K:仪器设备的属性系数
4. 重点实验室人员使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得到50%的优惠。校外人员使用本实验室仪器设备增收管理费、水电费,增加20%。
5. 所收费用归实验室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器材消耗、设备维修等,并可提取适当比例,用作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劳务酬金。


移动通信国家重点实验室
科研成果移交管理办法

总 则
本实验室实行科研成果移交管理,是实验室科研成果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增强实验室研究与开发工作的继承性、深入性和系统性,避免研究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重复性,为研究开发人员提供高的研究起点,有利于理论、技术与方法的集成创新,推动实验室研究开发工作深入系统地开展。

条 例
1. 科研成果移交管理由实验室科研管理人员负责。
2. 博士生、硕士生和毕业设计生在完成学位论文答辩之后,提交学位论文和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的所有原件,复印件和电子文档,提交完整的仿真软件及相应的说明文件,电子文档一律以光盘的形式提交,以供备案。
3. 博士后研究人员和访问研究人员在完成研究工作之后,提交研究报告、发表的学术论文的所有原件,复印件和电子文档给实验室,还提交完整的仿真软件、硬件及相应的说明文件。
4. 实验室教师因公或因假离开实验室,在离开之前,应将自己的有关工作交接清楚,告知联络方法。需提交其有关硬件,软件及相应的说明文件和电子版文档给实验室。
5. 实验室教师调离实验室,在离开之前,除将自己的有关工作交接清楚外,还要将与其所承担的科研项目及其成果有关的所有资料及其硬件、软件、相应的说明文件及其电子版提交实验室。
6. 实验室离退休教师,在办理离退休手续之前,应将自己的有关工作交接清楚,将与其所承担的科研项目及其成果有关的所有资料及其硬件、软件及相应的说明文件和电子版给实验室。
7. 各课题组在完成所承担的项目之后两个月内,需提交其研究工作的相关文档、电子版和有关硬件资料。
8. 各课题组在成果获奖和项目鉴定之后两个月内,需提交相关证书、文件资料有关硬件、软件及相应的说明文件及电子文档。
9. 博士生、硕士生答辩前到实验室秘书处领取刻录光盘一张供提交电子文档用。
10. 在读学位期间发表和所投文章的清单及电子文档(以上两种文件需PDF文档和DOC文档或PDF文档和Latex文档)提交实验室。

以上管理办法暂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逐步完善。


移动通信国家重点实验室
科学研究奖励制度

总 则
本实验室实行科研奖励制度,旨在推动源头创新研究,鼓励青年研究人员、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不畏艰难、奋勇攀登学科前沿,培育积极向上的科学研究氛围,实现创建国际一流学科的发展目标。

条 例
1. 获奖
国家级奖:10000-30000元
部省级奖:5000-10000元
2. 论文
SCI收录的论文:2000-5000元, 在如下刊物发表的论文可获奖金5000元
IEEE Trans. Commun.
IEEE Trans. IT
IEEE Trans. SP
IEEE Trans. JSAC
IEEE Trans. VT
EI收录的论文:1000元
被引用的论文:最高可获奖金10000元(通过检索多次被引用次数者)
3. 发明专利
国际发明专利:2000元
国内发明专利:1000元
实施的发明专利:最高可获奖金10000元
4. 奖励制度的解释权和具体奖励金额的确定归学科组。

移动通信重点实验室
固定人员和客座人员出入条例

1. 实验室教师、博士生、硕士生和博士后凭佩戴的出入证出入实验室。
2. 来实验室进行合作研究和访问进修的人员凭佩戴的临时出入证及有关身份证明出入实验室。
3. 在本实验室进行毕业设计的同学凭佩戴的临时出入证及学生证出入实验室。
4. 来访人员需通过服务台与本实验室教师取得联系后,方可出入实验室。
5. 凡携带仪器设备出入实验室者,需提供由本实验室教师签名的有关证明。
6. 携带贵重仪器设备出入实验室者,需提供由本实验室主任签名的有关证明。
7. 出入实验室的时间为早晨7点至晚上11点,节假日出入时间见具体通知。
8. 门卫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审查出入证件和有关证明、并负责与本实验室有关教师联系以便来访人员出入实验室。